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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么個體工商戶更容易被稽查?原因一:不記賬 工商、稅務的抽查面對的是所有商事主體,包括個體戶和各種類型的公司和其他組織形式。每年工商年報之后的“雙隨機”抽查,個體戶都占相當大的比例。 根據《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》的規定:從事生產、經營并有固定生產、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,都應當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、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,并根據合法、有效憑證記賬核算。 原因二:不報稅 2020年8月1日起日,只辦營業執照,不辦理稅務登記、不報稅的,不管是公司還是個體,都面臨罰款,因此個體工商戶也應該及時辦理稅務登記,按時申報。 再強調一件事:零申報≠不申報,有很多個體戶把零申報和不申報混淆,他們認為自己符合零申報的情形,就可以不報稅,但實際上,就算你符合零申報,也是要在規定時間內申報。 另外,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可免增值稅,申報按月銷售不超過15 萬元(含15萬元)或按季不超過45萬元(含45萬元),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,當然,增值稅的附加稅也應當免征。但前提是,只有申報了才可以享受免稅的優惠政策,并且,這個優惠政策只是針對個體戶是小規模納稅人,如果你的個體戶是屬于一般納稅人,就不能享受該優惠政策。 原因三:特殊行業 有一些特殊行業,是被嚴查的對象,比如食品行業的衛生、環境、消防等問題,公司運營存在風險,被周邊住戶舉報等,這些都是被嚴查的對象。 凡是經營范圍涉及前置或后置審批的,個體戶和公司一樣都需要辦理審批,而且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,未辦理變更登記的會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吊銷營業執照。所以個體戶們一定要注意。 原因四:不做工商年報 很多個體戶不知道自己需要年報,或是因為之前沒有記賬,隨便填寫數據,導致被列入“經營異常名錄”,不論是公司還是個體戶,都應當做工商年檢,應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的年報,如果不做,后果很嚴重。 如未按規定報送的,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以200元的罰款,將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,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,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社會公示;如報告不實的,個體戶年度報告被發現隱瞞真實情況、弄虛作假的,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其15個工作日內改正,逾期不改的,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,將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,并予以公示。 原因五:僥幸心理 工商稅務部門抽查的基礎依據是數據,因為不少個體戶不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,也沒有辦相關的經營許可證,或是發生變更后沒有到工商部門申請變更備案,這些都會引起注意。 原因六:微信支付寶收款 2021年10月13日,央行官網發布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(銀發〔2021〕259號)》,從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管理、特約商戶管理、收單業務監測三個方面入手,對收單機構和清算結構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。與此同時,條碼支付也被納入監管,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規范做出具體規定,并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。 也就是說,收款碼將迎來分級和分類制度,區分個人和商戶使用收款碼的場景和用途,收款機構不得通過個人收款碼提供經營性相關的收款服務。經營收款的個人應該用特約商戶收款條碼收款。一旦被查,很有可能被認定為偷逃稅,主要涉及個人所得稅,根據金額最高會有45%補繳稅款,同時,還可能涉及滯納金,以及0.5-5倍的罰款。 |